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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迫害法轮功 哈尔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光被查

恶人姓名: 李光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原副局长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原哈尔滨公安局邪党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光丢官,被查。
李光,出生于一九六五年三月,今年58岁,哈尔滨人。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开始工作,至二零零九年五月,历任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委行署司法局干部、省政法委综合处正科级干事,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助理调研员等。

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李光历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历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邪党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二二年,历任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等
一、哈尔滨市依兰县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
二、哈尔滨市双城区法轮功学员李双凤被枉判三年
三、哈尔滨第一、二看守所设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1、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设立洗脑班,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
2、哈尔滨第一看守所非法设立洗脑班,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

以上只是明慧网上曝光的部份迫害案例。李光被查,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开除公职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在此,正告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希望你们不要一味盲目执行上级的恶令,认清形势,分清善恶,善待法轮功学员,用良知去思考,用人性去衡量,用勇气来反省。现在迫害法轮功的人一个个相继丢官被查被抓,不要以侥幸心理为自己开脱,以为这是执行上级的所谓命令,而非自己的本意,是邪党给钱让自己干的。要知道啊,苍天有眼,神目如电,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善待法轮功学员,不参与迫害,给自己及家人的未来留一条后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13/参与迫害法轮功-哈尔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光被查-468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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