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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华被查

恶人姓名: 陈明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媒体报道,阳泉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陈明华被双开。

陈明华,男,山西柳林人,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阳泉市中级法院书记、院长;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任山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华任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案例:

◎二零一二年,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耿建昕、戎益华夫妇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巧兰非法判刑四年。王巧兰提出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被阳泉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平定法院再次对王巧兰非法判刑六年,再次将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继贵非法判刑三年。王继贵遂上诉,阳泉市中级法院于五月六日非法维持原判。王继贵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在山西省祁县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九岁。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盂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王志辉秘密非法判刑两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盂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白志英、侯彦云、刘文书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半、三年半、一年半。三人上诉,五个月后遭阳泉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上旬,平定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对法轮功学员田润华、张爱梅非法判刑两年半及一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一九年十月,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贾宝玲、杨二变分别非法判刑两年、一年半。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二零二零年八月,阳泉市郊区法院对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高宝云老太太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老人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3/山西省七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官员遭恶报-468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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