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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薛凤冠遭恶报获刑11年

恶人姓名: 薛凤冠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薛凤冠,男,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出生,江苏省响水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南京市溧水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一九年五月任南京市溧水区区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九月被免职。二零二二年一月被调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薛凤冠被泰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80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事实证明,善恶有报真实不虚,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正在恶报中,只是来早与来迟。南京地区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薛凤冠任职南京市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判刑,薛凤冠作为溧水区党政主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薛凤冠任职南京市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案例: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六年溧水区绑架法轮功学员八人,二零一七年绑架七人,判刑四人。二零一六年被绑架的潘成英女士、严家怀、刘文英(刘温英)夫妇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七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长凤、彭秀英女士被非法起诉,张素珍和顾超女士被非法批捕。

◎法轮功学员肖玉珍遭非法庭审

肖玉珍,女,溧水区法轮功学员,原体弱多病,严重哮喘,随天气变化发病,几个月不能起床,严重时有生命危险,本人痛苦不堪,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身心健康。

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肖女士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洗脑班多次。二零一五年十月,因起诉江泽民,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一个多月,后又被劫持进溧水白马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上午,溧水区法院对肖玉珍非法庭审,律师张赞宁教授为肖玉珍做无罪辩护。这是法轮功被迫害十多年以来,该地区第一次由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社会反响很大。人们相传:原来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江泽民在肆意践踏宪法,破坏法律实施。

开庭前几天,溧水区政府就通知各部门及派出所到法轮功学员家或单位骚扰,不许去法院旁听,甚至扬言去了就要开除公职或抓捕;开庭当天,又安排各单位人士把旁听席占满,政法委、国保大队、派出所、“610”及特警、街道、村委会等各部门人员聚集在法院门口,发现法轮功学员过来就立即驱逐,不愿离开者被警察强行拖拉。法院里面也是戒备森严,设了三道关卡。尽管这样,仍有人突破重重阻碍到庭旁听。

◎法轮功学员潘成英、陈荷英屡遭迫害

潘成英,女,溧水区法轮功学员,溧水中学初中部教师。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被劫进溧水白马洗脑班,约于六月二十日后,转至南京市看守所。在这期间,溧水“610”和国保公安对潘成英的家进行了扫荡式抄家,抄走人民币十万(后归还不是真相币的八万),抢走彩色打印机两台,激光黑白打印机一台,不干胶打印机一台等大大小小机器十台,电脑两台。二零一八年六月,潘成英遭两年冤狱后回家,被学校开除公职。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潘成英、陈荷英被溧水区石湫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潘成英年事已高的父母受到很大打击,母亲因思女悲伤过度,十一月不幸离世。潘成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雨花区法院企图对潘成英、陈荷英非法庭审,后改为庭前会议,由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律师、公检法等人参加,但公检法某人忘了带污蔑诽谤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材料,会议解体。

陈荷英(陈红英)女士,溧水区法轮功学员,七十多岁,二零一八年八月,结束一年冤狱回家。

◎法轮功学员刘红辉遭绑架、非法抄家

刘红辉,男,五十八岁,溧水区法轮功学员,石油公司职工,修炼法轮大法前患有严重的尿毒症,因身体不好早年就不上班,经各大医院医治,病情都没有得到好转,每月药费至少一千多元,为治病,家里卖掉了城里的一套房子。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刘红辉讲真相、救度世人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永阳镇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七天;二月三日,被永阳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有句话叫“人在做,天在看”。中共觉的自己在秘密管控下做的恶事别人不会知道,岂知上天对他们的一举一动,一思一念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此,奉劝那些至今仍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并以此给自己捞好处的中共各级党政及政法委、610办公室(综治办)、公检法司等人员,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悔过自新!截至目前全国已确认有约两万多中共各级官员因迫害法轮功遭到了各种报应,包括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周本顺、张越、傅振华、孙力军等中共高层官员。连中共总理、国家主席都能死的不明不白,何况底下的无名小卒!你们只能是垫背的、替罪羊,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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