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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单位: 头屯河区拘留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拘留所

我于2000年6月的一天与功友去乌鲁木齐市一花园炼功,被钢北派出所抓送至头屯河区拘留所。从早晨8点到下午5点多送至拘留所,在此过程中,我被双手反铐并和程琪刚、高雪莲二位功友都被带上了脚镣,没有给我们上诉的时间和机会,在押送过程中,我说:“这拘留证上明明说有60日的上诉时间吗?”他们却说“到了拘留所,那里也有领导,你去跟他们说去。”事实上,我问过一个管教干部,他说:“法轮功上诉人家根本不接受。”

在拘留所期间,我们一天两顿饭。早晨10点吃的是玉米糊糊加馒头,下午菜汤加馒头,一天的开支超不过三元钱,可却让我们一天交30元伙食费。我们睡的是由木板搭成的大通铺,被褥是不知道传了多少犯人手的旧的,可却每次都被卖90元钱,不知这些被褥反复出售为他们赚了多少钱?!有许多被褥的棉花都已经成了疙瘩。我炼法轮功三年多了不知道什么是敛财,只晓得学功自愿,教功义务,不求名利,只积功德,可在拘留所里,我明白了电视上说的那个“敛财”是什么意思。被释放后我本应获得自由,但单位却说上面下了死命令,象你这样的人不得离开单位,而且要24小时监控。于是他们从7月11日开始在我家门口设了岗,每岗3人,4小时一换,并且换岗时必以各种理由敲门骚扰,使我妻子和出生4个多月的儿子失去了正常的休息。他们以这种流氓手段逼迫我去上班,他们的目的是怕我去北京上访。有一次,书记戴杰在我家中暴跳如雷,惊醒了我正在睡梦中的儿子,我忍无可忍便请他出去,可他更加无理取闹,丝毫没有感到他们的行为是极不人道和违法的。现在我还在被24小时监控当中,我的妻子感到极大的精神压力,我们受到这样的违法监控和骚扰,仅仅是因为我有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的嫌疑。

http://www.minghui.cc/gb/0001/Oct/21/news_china_102100_shish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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